无知乱弹一:挂上“无罪” 去上街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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无知 发布于2008-04-14 19:00:1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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好吧,咱也不是政府官员,鬼知道这里的稀奇古怪。还是就是论事吧。
这“无犯罪证明”可以证明这人此前没有犯罪作恶,是好人。难道也能担保他今后也是好人,进场后就可以按份守已?好像没听说过哪个小偷一生下来就做贼的吧,也没有听过哪个小姐一生下来就会招手徕客吧?说不定这小偷就在从入场后做贼又有哪条规定说未尝不可?
再说喽,这证明就不担保人家借办?假办?一个萝卜印的事嘛。想想进场来的企业家哪个没点关系?说不定一条“中华”就搞掂啦。也不担保这证明会假造?现在人家“东南亚集团”事业范围可大了,现代科技。身份证、毕业证、资格证啥都能做,还做不了这小小的“无犯罪证明”?我想“东南亚集团”可能倒是在这里发现了无限“生机”,狠狠地发了一笔。
看来呀,中国人的俗话倒是真理,一日做贼,终身为贼。你想想呀,这些没有“无犯罪证明”必是以前有过违法的人员。会场不让他们进去,就是认为他们就是“害虫”。制造不安全因素。反过来说,就是“有罪推定”。坏人呀。如果多几个场所也搞个提供“无犯罪证明”,那这些人还要不要活呀?国家还要搞什么“失足工程”?还要给这些人就业提供啥鸟优惠?他们坏人嘛,一肚子的坏,一辈子坏,还不如把中国的量刑全改成“砰砰”得了。
再退一步来说,这样的确可以防止坏人进场的话,那为何不在追索国外采购商的无罪证明时,好像那那些“高等”民族也同样有刑事案件的发生吧?也同样有设立“监狱”吧? 不知各位朋友还记不记得那“中国人与狗不得入内”的牌子?中国再次出现这样的事,真是莫大的耻辱呀!
如果这样也可以的话,以后,大家都得去办“无犯罪证明”了。同样是为了安全起见嘛。商场可以要求你出示,以防你以前有做过贼,火车站也可以,怕你携带易燃易爆物品,机场就更不用说啦,怕你再来一次“911”。呵呵,什么公安局、检察院、法院呀,通通大大没必有这么多的人。每个乡镇派出一二个人办“无犯罪证明”就行了,一发现有犯法的就拉去“砰砰”就得。
哦,论坛里的妹妹们,忘了告诉你们一下,以后你们处男友结婚也得让他提供一份“无犯罪证明”,以防他以前有做过坏事,以后把你给强奸后卖到青楼里去。
今后呀,让所有人都去办“无犯罪证明”,免得让人家怕你以前有犯过法,做过坏而不让你入场进店、上车下船。
让我们把这“无犯罪证明”做成一个牌,挂在脖子上上街。
[ 本帖最后由 无知 于 2008-4-14 19:02 编辑 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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无知 发布于2008-04-14 19:17:4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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这发贴咋这麻烦呀,这么点字还要发二次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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风雪☆潇遥 发布于2008-04-14 19:23:2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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办这个东西是很讨厌。
可能广州被过年的人流量整怕了吧,
出这个措施来减少人流量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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无知 发布于2008-04-14 19:38:0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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QUOTE:
原帖由 风雪☆潇遥 于 2008-4-14 19:23 发表
跟这可扯远啦
办这个东西是很讨厌。
可能广州被过年的人流量整怕了吧,
出这个措施来减少人流量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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风雪☆潇遥 发布于2008-04-14 20:30:2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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QUOTE:
原帖由 无知 于 2008-4-14 19:38 发表
那为什么要办那个证呢?
跟这可扯远啦
那又是为什么呢?
为什么呢
(看今年春节联欢晚会小品落下的毛病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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无知 发布于2008-04-14 20:39:1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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组委会称是为安全起见!!
哎,风雪,你没有“无犯罪记录”证明?
没这泡不到妞滴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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刷子发布于2008-04-14 23:50:2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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与"无知"兄有同感.可悲可叹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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无知 发布于2008-04-15 10:18:3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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QUOTE:
原帖由 刷子 于 2008-4-14 23:50 发表

与"无知"兄有同感.可悲可叹!
是兄弟呀,都想一块啦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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蓝色湖 发布于2008-04-15 10:57:2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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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们公司早在几年前就实行进新人必须提供无犯罪证明了,美称规避风险...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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无知 发布于2008-04-15 10:59:4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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对我们广大打工朋友莫大的侮辱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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生活在别处发布于2008-04-15 11:16:1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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与无知深有同感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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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介草民 发布于2008-04-15 11:23:3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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整这事纯粹是无聊!

无知说的好,谁能保证有''无犯罪记录''的人进了会场就不会去偷??
[ 本帖最后由 一介草民 于 2008-4-15 11:25 编辑 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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生活在别处发布于2008-04-15 11:49:0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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谁又能断言说一次为偷,终生为偷呢?!
更重要的加强现场保安,ZF这样管理,一方面作贱自己人,另一方面简单却增加参会人的成本。
乱整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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无知 发布于2008-04-15 12:44:1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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最气人的是:
在中国的地盘,中国人要办,洋鬼子不要办.
是何道理?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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缜Xī〓ǒ 发布于2008-04-15 13:03:3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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问题是这良民证需要什么部门颁发呀。总不能随便去哪个部门办他们都承认吧!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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笑看人生 发布于2008-04-15 13:49:5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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回复 3楼 的帖子
无知兄
因为有字节的限制。辛苦你了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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无知 发布于2008-04-15 14:42:4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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回复 17楼 的帖子
为了吹牛而辛苦。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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无知 发布于2008-04-15 18:55:2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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气愤,自顶骂人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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月下狂客 发布于2008-04-15 20:21:3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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听说现在有好几个企业因为这事要上告组委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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无知 发布于2008-04-15 22:24:2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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这倒是令人有点解气。


